【活動回顧】「新女性」的異面:晚清男女作家小說的不同呈現

日期:2025年6月23日(一)

時間: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地點:馬大文學院E講堂

 

文字報道 / 李嘉慧(馬來亞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

2025年6月23日,馬來亞大學中文系與馬來亞大學中文系研究生學會邀請到前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黃錦珠教授演講,主題為《「新女性」的異面:晚清男女作家小說的不同呈現》,由馬來亞大學中文系高級講師謝依倫博士主持。通過這場講座,黃教授不僅討論了晚清男女性別書寫的異同之處,也進一步分析了性別與時代、與國家的密切關係。

講座中,黃教授解釋了「新女性」概念在晚清文學中的脈絡背景,並且向我們闡明了其研究的思路與途徑。在晚清時期,小說成為描繪新型女性形象的重要載體,通過對文本細讀的分析,男女作家在描繪「新女性」的時候,都具有以下的共通性:

一、反映「廢纏足」的主張,讓女性都擁有天足,同時也具有愛國的精神。

二、反映「興女學」的主張,讓女性在接受新式學堂教育,出國留學也頗為常見。

三、新女性兼具道德修養與社會擔當,能為群體或公眾謀求權益,同時擁有轉化逆境的樂觀心態,和激勵自己前進的動力。

研究方法上,黃教授選取了多位晚清男女作家的代表作品進行對讀,其中包括男性作家張肇桐、唐寶榮、詹塏,以及女性作家王妙如、黃翠凝、邵振華。通過對這些作品的細讀,她提出了三大異面:身體與國體、學識與志業、品格與人際關係。

在「身體與國體」的異面中,男性作家往往將女性身體視為國家命運的象徵,強調為國犧牲與奉獻的意義,《自由結婚》中的關關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振興國家,小說強調國家必須凌駕於個人的一切;而女性作家則更關注自身的主體性與個人情感經驗,強調個體的獨立與價值,比如在《女子權》裡袁貞娘受父親誤會後投河自盡,被軍艦上的鄧郎救下並被悉心照料(過程中碰觸到身體,而萌生非他嫁不可的想法),小說特別強調了女性身體的神聖性,而女子的個人終身幸福或人生命運,從來都不是女子能自主做選擇的。

在「學識與志業」方面,男性作家傾向賦予「新女性」宏大的救世理想,同時在男女互動中依舊保留傳統社會期待的女性氣質(溫柔、順從),以及遵守舊有的婦女規范(守貞),《黃繡球》裡就提到女性只能做靜態文書工作,而男性則負責動態工作,一切皆以男性為首;而女性作家則強調男女之間應該擁有平等受教育的機會,重視女性在教育機會與實際職業發展的可能性,在男女互動中依然會出現男女嫌疑的顧忌,但另一方面也十分向往男女平等、互助互愛的相處模式,如《女獄花》的女性形象是擁有行動權、知識權和自助權的、《狹義家人》中也體現了興女學的主張、《姐妹花》則強調了男女應該公開社交,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機會。

在「品格與人際關係」,男性作家筆下有符合社會理想化或道德化的女性形象,就像《自由結婚》和《女子權》裡的女性,遇到男女性別不平等或意見不合時,處理方式往往都是傷害自身,包括犧牲生命;而女性作家筆下也有人際關係緊張的情況,但最終都會化干戈為玉帛,就像《姐妹花》中原本極為守舊的家庭,也隨著辯論的過程,欣然接受了男女公開社交的新作風,展現較為和諧的人際關係和互相包容的人格特質。

黃錦珠教授指出,「新女性」形象的多樣性,既體現了晚清社會對現代化的渴望,也暴露了當代對性別意識的局限。黃教授從性別視角切入,不僅有助於重新審視晚清文學的現代性,還能與當代性別討論形成呼應與對話。她的論述穿插著生動的小說片段與歷史細節,讓文本分析超越了理論的層面,以文本細讀的方式引導大家對於性別課題的情感共鳴。

講座的最後,大家圍繞「新女性」形象在當代的延續與轉化提出問題,黃教授一一回應,補充了更多文本與史料上的細節,也分享了她個人的研究心路。活動在掌聲與思考中圓滿結束,參與者不僅獲得了對晚清小說的認知與理解,同時也開拓了性別與文學研究的視野,以及掌握了更深入的文本細讀的研究方法與途徑。

 

 

(图一为黄锦珠教授赠书合影,右起为马大中文系高级讲师赖静婷博士、郭紫薇博士、张惠思博士、

黄锦珠教授、谢依伦博士、研究生学会主席李嘉慧同学)

(图二左一为讲座主持人谢依伦博士,右一为主讲人黄锦珠教授)

(图三为讲座后学术请益环节)

 

(图四为讲座后学术请益环节)